全面实施健康医疗 信息惠民行动计划

2017.06.09点击:
(原标题:全面实施健康医疗 信息惠民行动计划)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积极面对“解九难”之“看病难”问题,昨日《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我市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
鼓励大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市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在城区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生制度模式,在县(区)域推行县镇村医疗服务和管理一体化,鼓励县级医院选派人员担任镇卫生院院长,鼓励村医镇聘村用。
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增加在岗全科医生数量,确保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鼓励大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严格执行城市三甲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重点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
开展健康服务
设立家庭病床
开展健康服务,设立家庭病床。探索形成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老年病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等工作模式。探索构建起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实行医疗集团、医联体内部和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杜绝重复检查。
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2~3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城市公立医院医师将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第二、三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活动。探索医师执业注册区域化管理。
将居民健康卡功能
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
按照“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要求,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建立稳定长效的医保筹资增长机制。逐步扩大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适当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出台贫困人口医保政策。
方便居民预约诊疗、
分时段就诊
对全市范围内按照市扶贫办核实及数据清洗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在各级医疗机构为贫困人口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专病专治。
建立市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按统一标准做好市级平台与省、县(区)平台的对接,实现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共享。
开展在线预约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病房等项目。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共享检验检查结果、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

记者张黎娜 实习生马梦泽


本文来源:西安晚报